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(fā)2024年全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
國知發(fā)保字〔2024〕13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:
現(xiàn)將《2024年全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方案》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。
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逐項對照《工作方案》部署的工作任務,細化工作措施,精心組織實施,并分別于2024年5月15日、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將本單位的細化措施、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電子件發(fā)送至聯(lián)系郵箱,行政保護案件統(tǒng)計表請隨總結一并報送。
特此通知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
2024年4月25日